实施项目库和信息公开制度 四川推进PPP项目高质量发展

2022-12-12 08:02:48


(资料图)

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制度,持续推动PPP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实施,推进全省PPP工作高质量发展,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近日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管理及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PPP项目库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省级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区域项目和省级重点项目。

《办法》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级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的跟踪管理,组织、协调PPP项目参与方及时录入、更新和公开项目信息。财政厅定期对管理库全部PPP项目信息录入、更新和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财政厅建立与财政部四川监管局的PPP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主动接受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向项目参与方提供反馈意见,参与方应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处于准备、采购阶段的管理库项目,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处于执行阶段的管理库项目,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逾期未按要求更新项目信息的,综合信息平台将自动显示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财政厅将督促项目参与方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办法》称,对未纳入管理库自行以PPP名义实施的项目,以及违反信息公开管理要求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项目,不得安排PPP项目相关财政资金。

经查实PPP项目参与方未按照规定录入、更新信息或存在其他不当情形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将按相关规定将项目从管理库中清退,并对PPP项目参与方进行通报。

财政厅将依托全省PPP项目库对市县政府按效付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持续优化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实施的信用环境。对未严格执行按效付费管理相关要求的,财政厅将不予受理项目新增入库。

在信息公开方面,《办法》称,对于PPP项目信息和PPP项目参与方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根据《办法》,PPP项目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包括通过全省PPP项目库及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财政厅按季编印全省PPP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并适时发布融资成本、民企参与等分析报告。“除主动公开的项目信息及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其他项目信息申请公开。”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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