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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凉山州“3·30”森林火灾教训,全力以赴做好“3·30”和清明节等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3月27日至28日,巴中市公安局深入下沉巴州区森防指办公室、部分重点林区乡镇和派出所,按照《中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巴州区对森林防火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学习、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落实、“十户联保”末端发力机制推进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工作组指出,3月重点时段和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警情高发易发时段,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紧密结合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规律、特点,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采取超常措施,全力抓好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
工作组和巴州区森防指、乡镇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并就抓好近期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突出抓好源头防控。坚持关口前移,结合农区实际,抓实宣传防范,加强农事民俗用火管控和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森林火灾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大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对违反《森林防火命令》的野外用火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二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适时会商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强化应急值守,扎实做好应急预案、扑火队伍机具装备等应急处置准备,强化扑救人员安全保障,确保应急处置科学高效。
三要依法查处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切实担负起牵头火案侦破查处工作责任,深入推进“火案攻坚2023”专项行动,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规野外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形成打击合力,提高震慑力;严格办案纪律,准确使用法律,确保法律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要强化宣传造氛围。利用群众赶集日、“3.30”等特殊时期,采取发放宣传单、利用村广播、宣传车、以案示警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以及安全常识,做到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用火,增强群众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文 曾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