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发布通告,荣昌警方正在侦办一起网络开设赌场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一批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卡账户,并于3月30日对涉案银行卡账户依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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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特向该案被冻结银行卡持卡人通告如下:
一、各银行卡持卡人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被冻银行卡、该银行卡开户资料、2020年12月1日至今的交易流水以及证明涉案银行账户资金往来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解释说明。
二、持卡人逾期未说明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或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司法机关将对涉案银行账户及账户内资金依法处置。
三、本人涉嫌犯罪的、帮助他人犯罪的、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公安机关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各银行卡持卡人看到此通告,请第一时间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决定前来我局处理的持卡人,请先行与工作人员约定时间。
联系人:兰警官、甘警官
联系电话:023-61479031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411办公室(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29号)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附件:
(彭军 李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