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播报:四川出台“18条”力挺大学生在川创新创业

2022-12-09 08:11:03


【资料图】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从提升能力、优化环境、加强服务平台建设、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加强金融政策支持、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出了18条政策措施,为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实施意见》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按每户每年14400元计算,平均每个月1200元,3年最高可免税43200元,这个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成都衡平税务事务所相关人士认为。

在金融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意见》将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原贫困地区和省内其余地区的贷款利率上限分别降低至LPR+250BP和LPR+150BP。

《实施意见》要求,推广应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简化贷款程序,缩短经办周期,提高放贷速度。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发展壮大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导重点金融机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要求,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质效。

《实施意见》明确,对成功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按9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加强高校创新创业专职机构建设,“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省级创新创业学院15个、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5个。

据了解,目前四川有省级创业孵化基地50家,其中包括攀枝花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园、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雅安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四川农业大学基地)等。《实施意见》提出,政府投资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补贴。同时,鼓励各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

《实施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50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将建设情况纳入高校绩效考核范围。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不少于5000个、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500个。

在强化成果转化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中央(省属)企业、科研院所和有关公共服务机构开放创新资源,利用技术、人才、场地、资本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培育中心、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园区。

《实施意见》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支持产学研联合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设立大学生创新行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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