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审查指南专利在受到法律保护之前,需要申请批准。作为专利发明人,如果想申请专利,必须向专利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只有经过多次审查,没有发现拒绝的理由,专利权才会被授予。
发明专利审查的具体步骤1发明专利审查程序如下:
【资料图】
(一)、提交申请所需文件: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如有)。所有申请文件必须用中文提交;
2.联系表应包括以下信息: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或姓名和地址;有优先权请求的,应当提供先申请的国家、申请日、申请号;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可在申请日后补充;
优先证明文件。若要求优先,应在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相关优先证明文件。
5.优先转让证明。如先申请的申请人与后申请人不一致,应提供优先转让证明原件或公证复印件。优先转让证明可在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二)、初步审查:
国家专利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提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三)、公布:
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或者优先权之日起18个月内公布,经专利局初步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求的。发明专利公布后,申请将受到临时保护,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提前公布
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并于三个月期满时公布。
(四)、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性审查程序主要根据申请人的实质性审查要求启动。为了启动实质性审查程序,申请人应在中国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提交正式的实质性审查请求。如果在此期间没有要求实质性审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五)、修改申请:
申请人在提交实际审查请求或收到中国专利局发出的实际审查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主动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修改申请文件,但这种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申请人在回复审查意见时,可以根据审查人员的意见修改申请文件。
(六)、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性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维护费和授权年度费用。
(七)、发放专利证书,注册专利,公告专利公告: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进行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八)、年费:
授权后,专利权人应按规定在专利期限届满前每年缴纳年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