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司账户被冻结公司只得17300元

2022-03-10 10:36:4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法官,我们公司已经把所有的款项打到法院账户里了,麻烦快点把公司的账户解冻吧……”3月8日,安徽某爆竹公司的负责人拨通了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并在电话中着急地说道。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3月9日从霍邱县人民法院了解到,2015年11月,李某入职安徽某爆竹公司,被安排为公司稽查队员。后李某于2021年9月辞职,双方因缴纳社会保险补助事宜产出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李某同意安徽某爆竹公司一次支付自己经济补偿金17300元。然而,该公司却未能按期限履行义务,李某只得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询,并在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的基本账户进行了司法冻结。由于账户被法院冻结,导致被执行人无法进行转账汇款,对其生意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恢复正常经营,该公司只得将17300元济补偿金交到了法院。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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