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经我司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公司基础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幅做出如下调整:
自2022年3月7日收盘结算时起,铝期货2203、2204、2205、2206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自2022年3月7日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自2022年3月7日收盘结算时起,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自2022年3月7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自2022年3月7日收盘结算时起,低硫燃料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自2022年3月8日收盘结算时起,强麦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23%。
自2022年3月8日收盘结算时起,TA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自2022年3月8日收盘结算时起,花生期货2204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如遇上述公司基础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公司基础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