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学区房”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2021-09-03 14:07:36

今年以来,喀什市有关“学区房”的广告宣传乱象从生,为切实解决楼盘(二手房)销售与中小学入学资格挂钩问题,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构建健康有序的房地产交易秩序,着力解决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日,喀什市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市管理局,在喀什市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学区房”等虚假违法广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在全市全覆盖开展,检查对象主要是从事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媒体行业等市场主体;清查范围包括售房部店内及门面(含各类楼盘售房部),房地产中介机构店内及门面,小区在建工地围墙,已建、新建、正在建设的各类写字楼,住宅楼及各类用途的楼房楼面看,地下人行通道内两侧墙面,人行天桥左右两侧,小区入口处,公交车站台、公交车内外、电梯间及其他各类广告牌(含露天电子广告牌)、宣传单。清查内容包括广告内容中含有“学位房”“学区房”“学府房”“名校”等内容;广告内容中含有入住本小区可上 XXXX学校、是 XXXX学校的学区房、与 XXXX 名校为邻、购买本小区房保入XXXX学校、优质名校环绕、15年名校浸润等内容;以及涉及学前、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广告内容,含学科、音乐、艺术、科技、体育方面的内容。

重点整治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以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明示或者暗示购买者可以签约入读、划片入读特定中小学的,在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中使用“学位房”“学区房”“学府房”“名校”等引发购房者对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产生误解的,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承诺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的,以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的五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检查各类“学区房”违规广告147处,已督促现场整改74处,回头看时已整改53处,累计已整改135处,限期整改12处,收缴各类“学区房”违规宣传单15000份;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广告18处,已督促现场整改3处,回头看时已整改8处,累计已整改11处,限期整改7处,收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宣传单1000余份。

下一步,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和城市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长效监管机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区房”广告专项监测,对全市房地产广告进行全面监测;定时集中清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强化房地产市场主体广告行为的监督管理,紧盯楼市各类广告宣传行为,发现问题,立即处置。通过集中约谈、重点约谈、行政告诫等方式督促警示房地产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增强其遵法守法自律意识;查处并集中曝光一批“学区房”虚假违法广告案件。通过以上措施,全面杜绝以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区房”的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有序发展,切实保障购房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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